一、《民法总则》的立法背景: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编纂民法典以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编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任务,先后3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并通过网上公开、印发各部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各界意见,最终报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民法总则》。
二、《民法总则》的内容亮点:民法体系的建立与重点内容的突破
《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并统领民法典各分编,因此《民法总则》不同于一般的立法,在就某些具体内容进行规定的同时还肩负着建立民法体系的重任。
《民法总则》对于民法体系的建立体现在其立法体例上。其主要分为基本原则、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附则共十一章。其中法人一章对于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的分类将直接影响我国后续《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单行法如何编入统一的民法典;而民事权利中关于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划分并将财产权利分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投资性权利也有利于《婚姻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在民法典中找准自己的位置。
《民法总则》对于具体规定的突破散布在其各条规定中,重点表现在以下几点: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调整到8岁。该部分规定主要为了适应我国少年儿童的智力与精神发展现状,以免产生小学生买文具也被认定为无效的问题,《民法总则》此前审议稿中建议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调整到6岁,而全国人大最终决定调整为8岁。
(2)监护人的范围突破近亲属的限制并对成年人自行选择监护人进行了规定。该规定主要解决了以往在近亲属均不具备监护能力或不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情形下没有替代方案的问题,如没有近亲属的孤儿将可根据规定由孤儿院等公益组织抚养。
(3)明确法人终止的时间节点为注销登记。法人和自然人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终止的一天,对于自然人而言,该终止时间为死亡,而对于法人而言,该终止时间现明确为注销登记,从而解决了公司等法人组织在解散清算或破产阶段是否能够继续签订合同的问题。
(4)明确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强制性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我国法律法规浩如烟海,人们在生活工作中总是难免出现违法的情形,但是违法并不必然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一个人去租房,原则上应当办理租赁合同的备案手续,但不办理备案也不影响个人去租房,发生争议了仍然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解决,此次《民法总则》明确了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并非一般的规范,而必须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5)将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行使期间缩短为三个月。《民法总则》生效前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行使期间为一年,如购物时将价格少看了几个零而刷卡消费,消费者是有权在一年内撤销自己购物的行为,然而出于保障交易安全及促使人们注重交易信息的考虑,《民法总则》将“反悔”的期限缩短为3个月。
(6)增加工作人员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职务代理规定并明确组织对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该部分规定主要为了解决部分企业以员工或聘用人员不能代表企业为由逃避法律责任的问题,如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即经常否认销售人员作出的承诺,而《民法总则》生效后,企业员工就代表着企业,其行为将由企业承担后果。
(7)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在人们对见义勇为已经有了更多考虑的当下,《民法总则》的规定将有利于让乐于助人不再成为负担,让见义勇为者少一些考虑,多一点勇气。
(8)将诉讼时效自两年增加到三年。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因而设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超过诉讼时效才起诉将可能导致原告虽然享有权利但无法实现权利,然而我国诉讼时效过短且大部分人不倾向于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导致人们想要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时往往已经错过了起诉的时机,因而《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延长为3年,更加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9)明确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有恒产者有恒心,《民法总则》生效后,无论房屋被别人占用了多久,只要房产证上仍然是房主的名字,那房主就有权要求返还房屋,从而有效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
三、《民法总则》发布实施的意义:推进民法典的编撰并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统领性文件,基本上确立了民法典的编撰体系,而其对原有部分规定的突破也将指导民法中各单行法的修订整合。
《民法总则》立足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实,通过立法对此前没有规定的部分情形进行了规定,其原则在于促进并维护民事主体的自由、公平、诚信,其在推进民法典的编撰的同时也通过具体规定适应了我国的发展现状并有利于更好的维护民事主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