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私装地锁属于违法。第一、对于建筑区划内规划出停车位的,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可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在此情况下,业主通过购买或承租的方式对停车位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因此,在保障小区道路顺畅通行的情况下安装地锁并不违法。但是,安装地锁应符合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小区内消防通道不小于四米,否则消防部门有权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对于未在建筑区划内规划出停车位,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该等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在小区的公共道路上私装地锁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属违法行为。
现行法律虽无明文禁止在停车位上安装地锁,但对停车位占有、使用的方式应仅限于车辆停放,安装地锁的行为并非对停车位的合理使用且增加了过往行人的注意义务。私装地锁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安装人应根据自身过错程度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对受害方予以赔偿,赔偿的金额、比例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此外,如小区物业对车位进行相应维护并收取一定服务费,则也要依过错原则对受害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