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律师帮办》栏目合作律师——天津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兰玉梅律师认为:
何为非法营运?对于这一行为的界定,法律没有给出直观的答案,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们可以总结得出:非法营运具体包括,未取得道路运输(包括道路货物、道路危险货物、道路客运(班线)、国际道路运输等)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有关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认定非法营运行为有两个客观要件:一是属于经营行为,二是车辆属于非营运车辆,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基于这一结论,打车软件所提供的试驾服务是存在涉嫌非法营运行为的嫌疑的。
“互联网+”虽然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但“互联网+”的生活模式也衍生出了一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为。若要对这一现象进行有效的控制,首先,必须大力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填补法律的空白,用权威对这些行为进行明确的规范。
其次,鉴于法律的滞后性,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及成熟之前,相关政府部门应针对网络衍生的社会现象制定指导性政策,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将网络带来的不利影响缩减至最小,同时应针对不利影响制定解决办法。
最后,作为社会民众,应增强辨识和判断的能力,对网络快速发展衍生的社会现象不盲目追从,不能只考虑眼前利益而忽视其弊端。
总之,希望我们既能享受“互联网+”为生活带来的便利,又能最大程度减少“互联网+”对社会秩序带来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