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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
 
  新闻

小区饲养家禽 四邻苦不堪言 这种行为违法吗?

“得有人来管那些在路上乱跑的鸡!”家住万新村的陈老先生反映,一楼邻居养了几只鸡,这些鸡在花坛、路上四处游荡,鸡粪随处可见。有时候,这些“小家伙们”叫起来不分白天和黑夜,吵得邻居不得安宁。那么,在居民小区内饲养家禽,这种行为违法吗?本期《律师评析》就这一问题邀请天津本城律师事务所马超律师为网友解答。[详细]
 
 
  说法

北方网《律师帮办》栏目合作律师——天津本城律师事务所马超律师认为:

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禁止在城区内饲养鸡、鸭、鹅、猪、羊、兔、驴、马、牛、骡、食用鸽以及其他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禽畜。与城区接壤地区的农业户饲养禽畜的,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圈养。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没收。

由此可见,在我市城区内饲养家禽是违法的,逾期不改,家禽会被没收。对于其他城市的居民,不少有相应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而适用范围更大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第三十三条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并制定了相应的罚则,即第三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此外,如H7N9疫情有扩大趋势,根据我国《动物防疫法》中关于“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的相关规定,还可以对相关家禽采取进一步的控制和扑灭等措施。

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权利受侵害方付诸行动。可供选择的救济方式有多种,比如可以和饲养家禽的业主商谈解决、召开业主大会、向物业公司投诉、向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投诉等,情节严重的可以报警解决,乃至到法院起诉,都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合理、合法途径。

 
  我要
  说法律师

马超律师

职位: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

教育背景:大连理工大学 ,化工英语双学位

专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英语专业八级

业务特长:知识产权、涉外纠纷、公司法务

工作经历: 马超律师大学毕业后,参与为多家公司提供日常事务的法律服务,起草、审查、修改公司采购合同、各类合作合同、融资合同等,参与多起民事、刑事诉讼案。

邮箱:benchenglawyer@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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