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新法速递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天津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3月1日,我国第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3月4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起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件。法院经审查,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然而,不少网民对《反家庭暴力法》的细则存有疑惑,带着这些问题,北方网《律师帮办》栏目特意邀请观典律师事务所的陈媚律师为网民朋友们答疑解惑。[详细]
  说法

一、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重要的意义是什么?从专业角度看,《反家暴法》会起到多大的作用?

它的意义就是在遏制家庭暴力方面,防止一些人身侵害行为和刑事犯罪的发生。我觉得一定会起到保护受害人的作用,因为它有强制报告制度、更换监护人制度,这些制度都赋予幼儿园、福利院对受害人保护的义务,制度的出台对于推动《反家暴法》有很大意义的。

二、3月4日,天津河东区人民法院发出天津的第一个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保护令最大的作用是什么?

它主要是禁止施暴者实施家暴行为,禁止骚扰、跟踪,甚至是迁出共同居住的场所。这个主要是看执行,人身保护令的执行主要是由人民法院,居委会、村委会协助执行,拿到人身保护令之后,法院会直接通知居委会、村委会,让他们起到一个看管的作用,但是执行的力度能有多大还是要看后期具体的操作,但我个人觉得还是会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另外,申请人可以在保护令到期之前申请延长保护令,如果没有申请,而且在保护令到期后依然存在家暴行为,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

三、在《反家暴法》实施之前,我国也有一些相关法律对家暴行为作出规定吗?

其实对于家暴行为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去规定、约束,而是在很多法律中会涉及到家暴内容。比如说《婚姻法》,如果有家庭暴力并且达到严重程度的话,那在打离婚官司是这是法院很参考的一个因素。就民事诉讼而言,《侵权责任法》中有规定,如果家暴行为导致了人身损害,那受害人是可以提起赔偿的。涉及刑事案件时,可以提起故意伤害的诉讼,甚至是故意杀人。

四、在《反家暴法》中有“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的规定,如何认定家庭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具体范围?

我觉得这个“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有很多种可能,比如大学生刚毕业一起合租、或者是情侣关系的同居,作为广义的解释来讲,这些都可以算在“共同生活”里。但我认为这种“共同生活”应该不仅是住在一起的关系,还应该有精神上的交流。我更倾向于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认定为婚前情侣的同居行为。

五、在《反家暴法》出台之前,很多被家暴者起诉家暴行为想要离婚,但因为证据不足被驳回,如果被家暴了,什么样的证据才能称得上是有力证据?

我觉得最有利的证据还是伤势鉴定,只拿出自己受伤的手臂,我觉得这个不算是有力证据,至少要证明是谁打的、伤势的严重程度。除了人证和物证之外,还可以有录音证据,要形成一个证据链,不能只有一个伤势鉴定。如果只说自己的伤是谁打的,这就不能成为证据,最还有录音、录像、人证。家暴是突发的,但也是习惯性的行为,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如果施暴者有施暴倾向,受害人可以提前准备。至于人证,这个人证尽量不要是受害方的家属,不能有太强的利害关系。

  我要
  说法律师

陈媚律师

职位: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教育经历:天津师范大学法学学士

主要执业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诉讼与非诉业务、公司日常法律事务

学术成果:《非营利组织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制研究》(民政部课题);《公房使用权法律属性探析》(刊载《中国律师》);《墨西哥高铁项目悔标行为的法律责任分析》(刊载《新商界》);《论不动产服务商标的权利冲突及解决对策》(刊载《新商界》等。

代表业绩:熙汇广场项目(商业、写字楼、公寓城市综合体)开发与经营全程法律顾问服务;温莎郡住宅项目开发与经营全程法律顾问服务;雅晟广场商业项目开发与经营全程法律顾问服务;雅晟轩住宅项目开发与经营全程法律顾问服务;天津世贸城法律顾问服务;天津市重热供热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

  往期回顾 更多
·评析:男孩骑车被撞亡 共享单车平台是否承责?
·【律师评析】加大刑罚打击假货 可行吗?
·【律师评析】网购退货能否不再难?
·【律师评析】高空坠物 “连坐”担责合理吗?
·律师评析:乘客玩手机遇地铁急刹摔骨折 谁之过?
·【律师评析】交通违法未处理能否通过车辆年检?
·【律师评析】“0元罚单”引发的思考
·App新规加强用户权益保护 律师教你如何维权?
·【律师评析】“互联网+”亟待法律来规范
·【律师评析】网络约车引发的法律思考
·【律师评析】律师教你如何反“家暴”
·【律师评析】受捐人亡故“爱心余款”该归谁?
·【律师评析】二手房买卖当心供暖费陷阱
·【律师评析】小区丢失自行车 物业需担责吗?
·【律师评析】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意见解读
·【律师评析】新《广告法》能否让广告不再任性
·【律师评析】新购商品房 保修责任由谁承担?
·评析:不动产登记制度来了 律师解读新法要点
·律师评析:陈赫事件背后 明星隐私权的法律探究
·律师评析:不动产莫名被抵押 律师解析如何维权
·【律师评析】禁设最低消费 落实还需细则撑腰
·【律师评析】预付消费隐患多 消费者办卡需谨慎
·【律师评析】“房东”吸毒事件的罪与罚
·【律师评析】商家口头承诺 有没有约束力?
·【律师评析】网购图书遭损坏 只退不换没道理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