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子女三人都早已成家,有着自己的房屋,父亲已经去世,母亲现住房为私产(商品房),父母留下遗嘱:到母亲百年后将此住房卖掉,所卖资金由三个子女平均分配。我们有所不解,按照现行房屋买卖政策,无论过户到哪个子女的名下是否要按照拥有第二套房屋卖时要上税,另外,三个子女有一个在外地上班,是否也要全家(含母亲)一起到公证处公正啊?在外地的可以找代理人吗?望给与明示。
津津有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7月9日
【民生词典】房屋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