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农业户口,在滨海新区工作6年了,单位上五险一金,想租房提公积金,但不知道如何提取,有哪些手续?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经与您电话沟通,依据您的情况,您需持1.承租人身份证;2.承租人住房公积金卡;3.《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4.租赁房屋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承租转租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复印件;5.天津市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到您开户区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租房提取手续。更多问题请详询公积金热线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3-27
【民生词典】公积金租房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