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租房提取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怎么办
申请条件
(1)在天津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且已支付房租;
(2)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也没有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已支付房租;
(3)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在天津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已支付房租。
所需材料
有租房补贴租房提取:
提取人:身份证、公积金龙卡;
配偶资料:身份证、公积金龙卡、夫妻关系证明;
其他材料:身份资料、业务资料(租房专用发票、租房登记备案证明、租赁房屋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承租转租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复印件)、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无租房补贴租房提取:
提取人:身份证、公积金龙卡;
配偶资料:身份证、公积金龙卡、夫妻关系证明;
其他材料:身份资料、业务资料(租房专用发票、租房登记备案证明、租赁房屋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承租转租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复印件)、同意查询其征信信息的授权书和自有住房信息查询授权书(柜台提供)。
提取要求
1、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租赁住房且已支付房租,职工及配偶每季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且不超过提取限额。
2、同时提取补充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公积金合并计算。
3、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1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其他人不能提取。
办理流程
1、租房提取登记手续应由承租人本人办理,申请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配偶应同时到场。
2、职工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含贷款已还清)或正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双方均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3、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当时办理。需核实、核查事项或资料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注意:职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及资金提取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如职工未修改住房公积金卡初始密码代办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  [查询具体网点]
地址电话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电话:022-12329)
你问我答
Q:我家申请了公租房,我父亲是申请人,我是共同申请人。我家房租每月970元,请问用我的公积金每月能提取多少钱支付房租?除了带身份证、公积金卡、租房合同和公租房抵扣卡外,还需要单位开具什么证明吗?
A:您需持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3.《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4.承租人租金代扣卡,所有资料原件到本市公积金中心任意网点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相关政策
注意事项:
1、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
2、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