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南开区复康路的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本是一家服务儿童的公立图书馆,但其执行的“同借同还”政策却与其性质背道而驰。本人的孩子在8月1日借阅儿童图书4本,在9月21日还了3册图书后却被图书馆管理人员告知只允许看,不能再借书了。借阅4册图书是每一个办证孩子的基本权利,却被“同借同还”政策给直接剥夺了,这项政策根本不是一家服务儿童的公立图书馆所应该具有的。不仅如此,当我问起为什么不可以重新借书时,图书馆管理人员的态度更显蛮横,原话“同借同还的政策在大厅写着了,你为什么办证时不认真阅读”,在此我希望各级领导加强对图书馆的各项监管,维护广大儿童的基本权利。
李先生:
您好!
您通过《政民零距离》提出的有关事项接悉,已转有关部门办理。待有结果时再回复您!
市文广局办公室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