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魏**   提问时间: 2014-08-17 12:16
 标题:个体的房屋中介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如何上税?
内容:

    东丽区税务部门:

    本人打算在华明镇开一个个体房屋中介,但是不知道在哪里办理税务登记,也不知道怎么办理?地税还是国税?更关注的问题是个体的房屋中介征税时按照哪种方式?查账征收还是定额征收?现在,每月营业额的免征点是多少?急盼回复。希望能够回复的仔细一些。万分感谢了。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14-08-21 15:2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一、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0号,东丽区行政许可中心,电话:24980517,国地税联合办证。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2.业主(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3.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分别提供;4.纳税人为个人合伙企业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二、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由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方法,因此在实际征管中需按月或按季计算预缴税额并在年终进行汇算清缴。1、本期预缴税额=(本期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12个月(或4个季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个月(或4个季度)其中:本期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查账征收的:本期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本期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者成本费用总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本期实际应缴税额=本期预缴税额-减免税额。2、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进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个体户每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3、由于2011年度涉及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全年的计税税率不一致,单独按如下方法计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由于2011年度涉及到个人所得税法调整,2011年度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按下述规定计算: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第三条规定:个体户每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据此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46号)规定: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三、营业税起征点:自2011年7月1日起,我市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3000元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自2011年11月1日起,我市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5000元调整为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100元/次(日)调整为500元/次(日)。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征营业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上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8月21日

 

【民生词典】设立税务登记

【民生词典】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百姓问政》:建充电车棚、修消防设施、清楼道堆物 基层社区治理要谋实招、求实效
·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 能放心喝?
·公园公厕 可否对游客“友好”些
·老旧小区停车难题 怎么解决?
·空地垃圾总回潮 长效治理该咋办?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