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税务登记
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怎么办
办理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申请条件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六)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所需要件
应填报《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2份),并根据不同情况出示和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1.出示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2份;
2.出示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2份;出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
3.出示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2份;
4.出示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5.提供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2份;
6.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2份;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国、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出示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2份;
9.提供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1份(地税局留存);
10.外商投资企业需出示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地税局)、各地方税务局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
电话
022-23303740
受理时间
全年
你问我答
Q:税务登记证的用途都有哪些?
A:(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①开立银行账户
②领购发票。
(2)纳税人办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④办停业歇业
⑤其他税务事项。
相关政策
税务登记的解释及分类:
税务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它的意义在于:有利于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掌握税源,加强征收与管理,防止漏管漏征,建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正常的工作联系,强化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增强纳税意识等。税务登记的种类分为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三种。待遇的,应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