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怎么办
办理依据
1、《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2、《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
(1)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书;
(2)在工商部门设立登记档案(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和企业章程)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办公地点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未经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评估师(员)、房地产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员工履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指南
1、申请: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即日起30日内到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备案手续,填写《天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书》,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书;
(2)在工商部门设立登记档案(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和企业章程)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办公地点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未经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评估师(员)、房地产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员工履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申请人提交要件齐全的,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当场受理许可申请,给申请人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要件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向申请机构核发 “天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办结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天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电话
022-23191884
受理时间
全年
你问我答
Q:请问开办房地产中介需要哪些手续?
A:开办房产中介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同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相关政策
房地产中介备案年检的相关规定: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书和从业人员执业证实行年检制度,并予公示,年检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未进行备案登记或未通过年检,从业人员未取得经纪咨询执业证或未通过年检的,不予受理其代理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