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
谢谢您上次的回答,我很满意。还想再咨询一下。赠与后的房屋,再继承还需要缴哪些税?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吗?还是按照正常继承缴税?
谢谢!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因此,房屋继承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李东光律师
2014年6月17日
【民生词典】赠与公证
【民生词典】房屋赠与的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