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赵**   提问时间: 2014-05-12 13:46
 标题:咨询关于拖延补缴保险问题
内容:

    您好:我公司原来在南开,13年7月上岗,公司招聘时答应过了试用期全额上保险包括试用期,合同2年。但后来一直未上,14年1月才给上保险,但是以北方人才不能给补7月到11月为由,至今未给上这5个月的保险。公司曾说会给补,至今没有消息了,还有公司试用期为3个月,后来又以部门负责人未给办理入职申请导致试用期为4个月了。现在公司准备销户,我们转移到红桥公司,去过南开劳动局询问监察,后来要求我去红桥监察,地方未找到。

    请问1.劳动保护时间为1年劳动关系有存续,但是南开公司销户我的保护时间怎么算?是不是到时候就过期了?(公司给我上保险的地方是红桥公司名字,并非南开公司名字。公司工作地点转移时间为14年4月初。)

    2.合同为2年的,试用期规定是1-2个月吧?3个月对吗?最后变成4个月了,我可否追回?

    3.像公司这样拖着不给补缴保险的是否符合随时走那种,他如果赔偿应如何赔偿?我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或者赔偿金,怎么算呢?可否仲裁,哪里仲裁?仲裁后是不是要计入档案呢?

回复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2014-05-12 15: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也应为职工参保缴费。如果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向单位所在的区县人力社保局的联合执法办公室投诉。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512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百姓问政》:路口拥堵 信号灯两年没装上;不归我管 交警支队镇政府各自有理 武清区:年底前亮灯!
·3万平方米违建市场拆除 留下脏乱差
·我的4颗牙去哪儿了
·千余户居民没有社区服务 如何补短板?
·入住三年不通污水管网 究竟为何?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