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军转干部。我家属2009年跟我随军到天津,为了照看小孩,放弃了当时的工作。当时,按照部队的相关规定,我家属工作本应随调到天津,但因各种原因,部队未能给予办理。2011年我转业到地方工作,家属的工作又未能一并安排。我家属2003年参加工作,原单位是河北省兴隆县的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随军后社会保险就一直自己缴纳,在原单位只保留工作关系,工资等都停发至今。目前,我们通过自己努力,找到了一个企业上班,企业答应给予缴纳五险一金,但经过咨询,说我家属这种情况,天津市不能接收,保险、工龄等不能正常接续。
我和家属都是外地人,作为一名随军家属,这么多年很不容易,部队没有给帮助安排工作,好不容易自己找个企业工作,又遇到这种情况,非常着急,请领导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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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