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天泰路华泰园3号楼的居民,我们3号楼是拆迁回迁的居民我们会签10年了至今还没有产权证,商品房那边早就有产权证了唯独我们回迁的,这给我们在生活上造成了很多的困难,房子我们只能是居住,买卖都不行了,这给我们造成很多不便,我在2014年4月4日通过北方网“我有问题问区长”的栏目里向区长反映了情况区长转给了区房管局区房管局给的答复是这样的,
“王可心 你好:
您反映华泰园产权证的问题,经区房管局核查开发商天津开发区智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未办理河北区华泰园3号楼的初始登记,故该楼居民无法办理房地权属转移登记。待开发商到市国土房管局办理该楼的初始登记后,我科将为该楼居民办理房地权属转移登记。”这是区房管局给我的答复我给复制过来了请市长看看。
我觉得区房管局是在推卸责任,为什么整个华泰园就3号楼没在房管局进行初始登记呢?我也找了物业物业说不是开发商的事是在区建委直属部门了,难道我们老百姓的事情就没人管了吗?他们这是在互相推卸责任,我们恳请市长在百忙当中过问一下我们老百姓的事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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