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秦皇岛工作,户口为天津市户口(鼓楼区城角楼<已拆迁>)档案目前保存在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妻子怀孕,为秦皇岛人,秦皇岛这边告知要男方去户籍所在地办理初婚未育证明。请问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本人因在私企,不能出具盖有计生章的公章。
另,此初婚未育证明可否代办?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并将尽快进行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4年4月
您好,留言收悉。已和反映人电话联系,问题得到解决。
南开区计生委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