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王瑞"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水务局结合口东街道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林黑路水渠系排干渠,其所有权、管理权属区水务局。经查,有3户村民将水渠填垫、私建违章建筑。张福庭,在口东街道刘台村西河口排干渠内搭设钢结构桥一座,长12米,桥两侧填堵河道,东长7米,西长4米,东西长40米;李友合,在口东街道刘台村西河口排干渠内搭建房屋,长4米,宽3米;张俊霞,在口东街道刘台村西河口排干渠内填堵河道,长14米,宽7米。
交通局在刘台闸上设置限高,过往车辆超高的渣土被刮下来,公路清洁工为了图省事,直接将渣土扔到闸下,多年造成於堵,造成水不能流动。近期,口东街道结合全市开展的“四清一绿”活动,对刘台村林黑路水渠河道卫生进行了专项清理,在水渠单侧设置了防护网,在公路边安置了多个垃圾箱,治理后的河道卫生环境大为改观。
4月23日上午,口东街道会同区水务局执法人员,为三户村民下达《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通知书》,限期清除填埋渠道土方,拆除彩钢房、私架钢结构桥,恢复原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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