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丽区海山南里的居民,由于物业公司的不作为,导致小区绿地干旱死亡,物业公司管理不严格,导致车辆随意进出,车辆乱停占用绿地和消防通道,以这些管理不善为题为理由,业委会和物业串通,今天在小区发了个公示,要改绿地为停车场,在没有出具规划方案的情况下,业委会强行做出决定,并提出“如不投票则视为同意”的强盗逻辑,请政府及时纠正业委会和物业的错误,还权益于业主。还请政府调查物业和业委会之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4月1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于小区改绿地为车位事项应由业委会组织全体业主投票,业委会的监督指导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