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律师,今年31岁,山西户口,现在在天津国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我爱人是天津常住非农业户口,在河西区居住,房产登记在我爱人名下。因我本人是本科毕业,2013年去河西户籍服务中心办理,人才引进落户天津,但是被告知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不可以享受人才引进的政策。说是公安局内部规定,但是拒绝出示。
我本人想咨询,像我这种情况,如何在天津落户?为什么做律师工作,不能享受人才引进的政策呢?规定在哪里?希望帮助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1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4年4月18日
【民生词典】法律职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