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号左右连续刮了三天大风,栖仙公寓中区36号楼一单元楼道最上面一层的窗户扇被大风刮掉摔碎,跟物业反映几次,物业于12月5日经请示领导答复反映人说:要反映人自己出钱他们给修(换),这是什么逻辑?我们的房屋维修基金干什么用去了,请求物业给予公示说明。
12月6号再次答复“可以找5楼的另一户一同出钱物业出工不出钱给修理”,这样的答复更是不能接受,我找那户我们出钱用得着你给修!,不需要修理了,需要的是公示自从房屋交给物业以来的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房管局回复如下:物业表示,栖仙公寓中区36号楼一单元楼道最上面一层的窗户被大风刮掉摔碎,明确受益人是一单元10户业主,维修费用由一单元10户业主共同分担费用。
请您协商10户业主出资,与物业公司协商维修事宜。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