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水岸华庭1号楼3门的业主。由于102单元的房主将房屋出租给了一家快递公司,而此家公司每日的业务量极大,致使楼门的闭门器彻底损坏。我们通知物业需要维修,物业却在楼门上张贴缴费通知,要求楼门里各户到物业交纳20元维修费。待所有住户交齐维修费后才能更换闭门器。此前我们已经交纳了物业费,闭门器的损坏也不是我们所为。快递人员用砖块挡住楼门后频繁装卸货物造成闭门器损坏的情况我们也曾多次向物业反映过的,物业人员是否到过现场制止过他们的行为哪?现在为什么让所有住户共摊维修费?况且楼门内有部分单元从来没有住过人,他们会前来交纳维修费吗?如果一时交不齐就不给维修,期间若发生盗窃案件造成了经济损失的话,我们肯定会找物业算账的了!此举对建设和谐小区极为不利,恳请领导尽早协调物业解决此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区房管局处理。
据反馈,区房管局已联系该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并要求物业企业制止房主将房屋出租给快递公司;由物业企业检查楼门闭门器,对损坏的按程序启用应急维修资金进行修理或更换;物业企业加强小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业主也要按义务交纳物业服务费。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