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北辰区社保领导好!
我是北辰开发区的一名员工,请问天津市大龄产妇生育后办理独生子女证,是否增加一个月生育津贴?(请问大龄产妇剖腹产和顺产的生育津贴各是多少天?)
请问生育津贴怎么自己计算呢?还有发放生育津贴时,会给公司或员工发生育津贴的明细吗?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现按照相关政策解答如下:
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人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4计算。生育津贴的明细会由社会保险分中心发给单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和您进行了电话联系,告知您政策规定,您表示满意。
北辰区政府
2013-9-24
【民生词典】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