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开区领导:
本人在南开区事业单位工作,妻子是静海县在编教师,我们在南开区有自购住房。因妻子工作原因,我们长期两地分居,来回奔波,无暇照顾好父母和年幼的孩子。现想将妻子调动至南开区任教。
请问:
1、本市外区县教师向我区调动,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有何具体规定和限制?如:年龄、学历、学科、职称、工作年限、获奖情况限制等。
2、我区是否有关于外区县向我区调动教师的具体政策规定?如有,请予以解答为盼。
不胜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并将尽快进行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3年8月
您好,留言收悉。已向本人电话解释。
【民生词典】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