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2012年1月7号因为酒驾在珠江道与微山路交口给车撞了 因为醉驾我是主责 海地大队出警 河西支队6月17号给我下的吊销驾驶证通知书 市局档案库登记吊销时间是11月 告诉我2017年11月以后才能再考取驾驶证 我想问一下 从我出事到市局登记 案件处理经历了一年 醉驾处理有那样长时间吗 因为涉及到我以后考取驾驶证 中间的时间是不是耽误的太长了 我不知道哪里出现了问题 我醉驾是不对 我也认识到了严重性 吸取了教训 我觉得我出事在1月 正式吊销在6月 市局登记档案库在11月 2018年初才能再学习 这样算下来等于是6年以后再学 法规中规定的是5年 真的不明白 所以才麻烦相关领导给解答一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