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7月份起,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按项目受理已取得《通知单》家庭的配租登记,具体登记时间以届时发布通告为准”此通告从哪里可以查看?
胡小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7月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