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您好!
我是今年的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在2006年毕业时工作过一段时间,公司一直给上保险,但在08年时保险断了,档案从07年至2010年上半年一直在西青经济开发区。2010年至2013年在上研究生,档案在学校。目前毕业,档案转至大中专人才交流中心。
我想补缴08年至2010年上半年的养老保险,咨询12333可以补缴。需要存档单位提交保险个人缴费申请,并盖存档单位的章。而大中专人才交流中心不给盖章,说无此服务。
我非常想补缴养老保险,请问如何补缴?需要什么手续?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具体经办,请您咨询存档地的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