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女士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调查处理。目前,此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我们将立即相关情况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7月9日
尊敬的郭女士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调查处理。经区房管局与嘉越物业公司联系,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停车费问题。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应缴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方法,由业主大会或者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同时小区车位费的收取是通过市场调研,以低于市场价进行收取,绝大部分业主对车位费的收取标准表示满意。
2、垃圾清运问题。物业多次与区环卫局沟通,节日期间每天运输两次,其他时间在早上清理完毕。
3、监控问题。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天津市三级物业管理标准执行。
4、电梯问题。物业公司已联系维修方,正在维修之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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