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很高兴得知市政府出台的放宽高职毕业生落户新政,我和我爱人都是2004年天津高职院校的毕业生,户籍一直为天津蓟县非农业户口,且2004年至今一直在天津工作生活,已在河北区有购房,想咨询此情况是否符合新政的落户条件?因我们落户问题将影响孩子明年上学问题。期盼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