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孩子,于去年收养我弟弟的孙女,为自己的亲孙女,于今年初上报到大王庄派出所,并经过几次补材料,已经齐全,户籍民警,给申报了,大王庄派出所所长,也签字盖章通过了,现在问题是,申报到分局时,给退回来了,说是经请示市局,说不符合条件,没具体说明,到市局询问,又说是分局管,来回几次的询问,我想咨询具体的找哪个部门,哪们领导,落实此事,尽快解决孙女的户口问题,和上学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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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