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为在校研究生,户口已迁到学校,为集体户口,现已经从北辰区贷款买到一处房产,取得房本,现想把户口从学校的集体户口迁到房子所在地,可否办理?
如果可以办理需要什么手续,不可以办理需要什么条件下才可以办理?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您可到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