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父亲是2004年去逝的,父亲去世前农村就在规划拆迁2008年才回迁到华明镇居住按照规定每人分得面积为30平米父母二人共计60平米度单一套,现在母亲名下一直由母亲一人居住,钱款也是按照每个人各自分得的份额同样多父亲没留遗嘱父母分得钱款由小弟弟保管供养母亲所用,现在母亲去逝料理完母亲的事情之后现过了五期我们姐弟三人商量父母的遗产如何分配而小弟弟却拿出一份说是母亲留的遗嘱,父亲的钱款小弟弟说他和母亲两个人都花没有了现在只有房子而房子母亲那份留给了他,遗嘱是在2011年8月1日母亲当时已经78岁多了写的没有公证.没有证明人我和大弟弟俩个人都不知道,我们不清楚当时的情况我们不认可这份遗嘱,这份遗嘱有效吗?怎么办。
谢谢
尊敬的田舒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们不认可这份遗嘱的效力,需要提供能够证明遗嘱无效的证据,否则无法否认遗嘱的效力。望您能够把您母亲的遗嘱详细描述一下,以便帮您分析一下您母亲的遗嘱是否有效。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胡明律师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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