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是2007年外地来津工作的,2007年已在天津落户。由于我爱人是独生女,还是单亲家庭,只有母亲一人在外地,现已退休在家,想把我岳母的户口迁入本市一起生活。但是咨询公安局户籍部门,说必须子女在津工作满10年才可以迁入母亲户口。不知道公安部门制定此政策的依据是什么???随着我岳母年纪越来越大,难道想投靠唯一女儿也不可以吗??是不是应该在制定政策时多考虑一下具体情况呢???户口的问题解决不了,直接影响老人看病,退休金,难道老人生病也必须一个人在外地吗??人人都有父母,希望公安局制定政策也要多想想?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8月23日
【民生词典】投父母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