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本人34岁,与男方感情破裂于2012年1月离异。男方离异后又娶妻生子了,我自己带5岁半男孩儿,无住房,一直租房。求助政府给予特惠条件补助或解决住房困难。谢谢
王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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