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
怎么办
结婚登记的意义
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一规定说明:
1、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律程序;
2、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4、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所需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办理流程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级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区级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
受理时间
全年
天津市各区民政局地址及联系电话
和平区民政局 唐山道77号 23140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