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丈夫之前是广州集体户口,不能领结婚证,所以办理了人才引进,这个月才办理下来,但户口页还需要1-2个月以后才能办下来。但现在我已经怀孕快三个月了,因为没有结婚证办不了生育险和准生证。据说生育险要求孕期10周以内办理,如果超过时间了还能办理吗?办晚了会有什么影响?我的单位是在开发区注册的,居住地在南开区,保险是否应该在开发区办理?请问开发区的政策又如何呢?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女职工应持《生育服务证》于妊娠12周内到现居住地或户籍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联网办理妊娠登记。特殊情况请咨询所属社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