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局:
你好!
请问如果我在部队是按照转业走的,回到武清区后,我不要工作,自主择业的话,民政局一次性能给我多少转业费呢?谢谢了!请告之。就按照今年的算就可以了。
尊敬的沈杰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三级转业士官回到地方后,若选择自谋职业安置,政府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义务兵35000元,在此基础上,从下达士官选取命令当年起,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补助费递增6%。这是目前的政策。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