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爱人怀孕6个月了,在保安公司工作,工作了一年半了.在指定的孕检医院检查医生给开的假条建议休假,但公司规定有假条也要扣钱,这样长期歇假到了月底工资一分钱也没有,公司就给上个保险,钱都给扣了,我之前在这咨询的给我回答说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发生流产先兆,经医生诊断需保胎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安排休息,但不计入医疗期。在休息期间,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还有个情况得跟你说明一下,我属于保安公司,但我在另外一个单位上班,工资是公司给发,我的假条是交给我工作的地方,现在据我了解我交了假条这边也不交到公司,公司照样往下拨钱,我问公司说我有假条,他说让我跟我上班的那里协商,但是我问了我工作的这里他说他是用人单位,不负责发工资让我找公司,现在就是两头推脱,而且我歇假过年和三八妇女节公司发的福利钱都没有我的,原因就是我歇假了,现在我想咨询一下像我爱人这种情况,我们是应该怎么办?还有就是天津市2012年的最低工资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因为我们这现在还没有给我们涨钱呢,还是按去年最低工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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