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天津市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是按照什么顺序来排列呢?应该在管理办法中明确。应当保护在同户籍中共同生活的共同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如果不明确,承租人过世后,如何保护原共同生活的同户籍亲属的正当居住权不被其他继承人来侵害。公有住房是没有产权的,不能像私产一样继承分配。应当保护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权。
齐宏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1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2月16日
【民生词典】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遗嘱指定)
【民生词典】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夫妻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