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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 2011-06-11 12:33
 标题:瑞江花园划地收停车费
内容:

    我是河西区瑞江花园的一普通住户,小区中间有一条小路,最近改名叫大任庄北路了。近一段时间,有一家自称联华的公司占用双侧人行道,在地上划了一些标记,用绳子栏上后,建起了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引起广大业主极大不满。

    请问:

    1,土地是广大业主的,他们凭什么来划地收钱?

    2,占用人行道改为停车场允许吗?行人的安全怎么保障?

    3,这样窄的道路允许建停车场吗?

    4,经过什么单位批准。

    5,他们的收费经过物价部门审批吗?在地上画个圈就可以收钱吗?

    以我们所知:《天津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宽度不足15米或单向通行的城市车行道路,不得双侧施划道路停车泊位。

    下列区域或者路段不得施划道路停车泊位:

    (三)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小区出入口两侧5米内,居民住宅窗外5米内(梅苑那个学校边上肯定不符合这点,有的住户的房子距车位也就3m)

    (七)双向通行宽度不足9米或者单向通行宽度不足8米的城市车行道路;(咱们这个可能差不多9m)

    第十八条 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在所在地税务部门申请领取停车场专用发票后,方可进行经营。

    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占用双侧人行道来当做停车位,行人只能在机动车道行走,这个我认为是100%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1-06-17 11:1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6月1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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