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
您好:
由于本人即将买房,我查了下现行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虽然最高额度提高到40万,但是为什么把从以前的以余额20倍计算的方式变成10倍了,这样我们可贷款的额度却相应减少了许多,这给我们即将买房的职工带来了莫大的压力,现在房价不断攀升,动辄1万5,2万一平米,整套房下来少说也要7,8十万,首套房的85折优惠没有了,利率又反复增加,公积金能贷出来的却越来越少了,有公积金的职工毕竟是少数,而且公积金对我们来说是主要的还款减压方式,希望管理中心领导能充分为民着想,以目前的房价,利率等形势充分考量,能让职工缴纳的公积金充分利用,毕竟我们这些工薪阶层的人这辈子只能有一套房,某些高薪的家庭可能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可是我们这种只有一方有公积金的工薪阶层是大多数,希望不要把我们变成一辈子的房奴,谢谢
此致
敬礼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政策是综合考虑我市房价水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和可用资金等因素确定的,一方面要尽可能支持职工解决住房,另一方面要保证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都能获得贷款支持。为重点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我市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20%,购买第二套住房最低需支付50%首付款,购买第三套住房不予贷款,同时为照顾低收入职工、保证其获得必要的贷款额度,政策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的绝大部分职工为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据我们统计,2010年公积金贷款职工中购买首套住房的占82%。我市公积金使用率较高,为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保证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都能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出台了当前政策。今后我们会根据市场变化、职工需求以及我市住房公积金可用资金情况,及时调整贷款政策,满足职工需求,尤其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的需求。感谢您的留言,希望继续关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如有更多问题请您详询96266,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4月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