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
你好!我现在已快58岁了。1970年参加工作,为党为国家工作40多年了。目前状况是:2008年企业退出,单位没有了,我下岗失业了,不能享受失业救济(参加失业险了)。也不能像破产企业职工那样享受55岁提前退休。企业“破产”与“退出”区别在哪?谁说了算?我不明白?现在我连一分钱生活费收入都没有,怎样生活?难道还让我快60岁的人自己再就业?让老百姓享受国家改革开放的成果这是中央的政策,可偏偏让我们这部分人享受的改革成果是下岗失业,太不公平了!我不明白!
另外,我原单位天津香精厂多年以来一直是职工男55岁女45岁给办理特岗提前退休,可到2007年4月1日停止办理,原因是在这之前(2006年)厂领导、工会主席都办完特岗提前退休了。香精厂领导这样执行政策,对我们太不公平了!
最后希望局领导对我上面不明白的问题,答疑解惑。
尊敬的网友:
您好!进入托管中心的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个人只需缴纳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您所述的特岗问题,建议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