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2004~2006年间在天津工作,2006年离职的时候Fesco给了我一张医保卡(就是有绿色大树图案的那种)。据说当时卡内有余额5000多元。现在我已经在杭州工作了,请问能否把这张卡的余额转入杭州的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账户?如果不能,请问如何处理?如果能,又应该办理怎样的手续?
尊敬的网友:
您好!流动就业人员转移医疗保险关系,医保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通过经办机构转移。因故无法划转的,可根据本人申请,经个人账户资金清算给本人。因医保跨统筹转移的经办文件正在制定,具体经办要求还要等一等。感谢您的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