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想咨询并求助,问题如下:
1、我是天津商业大学职工,单位集体户口,在北辰区有自己购买的商品房,但户口还没迁到房屋所在片区。已婚。
2、我爱人霍芹一直在浙江某高校工作,已辞职来津,现在天津商业大学签订合同制工作。在原单位已是讲师职称,并在职以同等学力取得硕士学位。
3、现在想把爱人户口以人才引进迁入,已经于一年前在片区派出所上报材料,包括申请、学历学位证、结婚证、房产证、我的户口页、爱人户口本、单位合同、单位机构代码证等相关复印件。
4、问题是两次打回材料,这都快一年了,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办下来,比较着急,
请领导关心,
是不是需要自己去市局户籍科跑手续更快一些,或者我们还需要提供哪些额外材料?
尊敬的赵霞琦: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1月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