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先户口在天津市河西区尖山金星里,2001年跟随我母亲户口转移到天津市河西区小海地,我父亲的户口仍在河西区尖山金星里,原金星里住房一直空着,从2003年开始出租。现在我户口想迁回河西区尖山金星里,可管金星里的片警说我们房屋出租,我不住在金星里就不能迁回。实际上金星里住房属于我父亲,我父亲户口仍在金星里,我为什么不能迁回呢?如果可以迁回,又该如何办理呢?
尊敬的曹威: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1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