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符合办理房补的条件,可是由于我和爱人的户口是分开的,我的户口原地址拆迁后,现在户口本和房本不符,相关部门不予办理,现在要求我到相关部门开“拆迁协议”与“还迁协议”,我曾去过户口原地址的拆迁办和街道办理都无法给我办理,请问下,我该怎么办?
谢谢!
尊敬的小韩网友:
您好,您可向区拆迁办咨询您的拆迁单位,与拆迁单位联系咨询拆迁协议相关问题。拆迁办电话:24493768。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