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河东区政府领导:
因为我不知道将此问题向哪个部门反映,因此姑且向你们反映,烦请予以解决。我是河东区大直沽五号路六号院(棉一家属楼)内的居民,近期小区内私建(姑且这么认为)小平房三座,不知有没有政府部门允许,由于本身是老小区,公共活动空间小,以前小区内连车都不让停,但是由于没有物业,现在也没人管,最近又在公共区域修建平房,居民活动空间就更小了。记得前年小区内拆除违章建筑时,大部分居民都很配合,拆除工作也很顺利,可是现在又有人在小区过道上建房,居民反应很大,如果没人管,我想下步私搭乱建的现象会时有发生,敬请相关领导体察民情,务必予以关注。代表小区居民表示感谢!
尊敬的小区居民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综合执法局一大队已对该违章建筑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未找到该违章所有人,其表示将继续联系相对人,对违章进行查处。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