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领导您好:
大直沽宫前园4号楼回迁房房产证已11年了,开发商还没有给办理,由于开发单位违法销售,将4号楼的消防通道当作商业出售,导致无法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对于这样的问题,执法部门是否可以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办理,如果开发商一直不去办理,房产证的办理就无限期拖延下去,我们老百姓的利益就没有办法保证,哪天开发商倒闭了,我们4号楼居民就永远没有房产证了。
希望有关部门、有关领导能协助解决。
扬帆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27日
许志芬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查,改项目坐落于河东区大直沽,由天津佳豪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于开发单位违法销售,将4号楼的消防通道当作商业出售,导致无法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开发单位须去规划部门变更消防通道性质,才能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
2010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