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有关部门:
您好。我是海河大道小区一位住户,一个月前我们小区六号楼一楼一住户在小院私搭玻璃房,给小区违建开了一个恶例,这样下去,所有一楼的小院恐怕都要开始私搭私盖,破坏小区环境。当我们询问物业人员时,被告知该住户有背景,物业在看到私搭时,进行了劝阻,住户不听,物业就报告了政府某部门,该部门派人来看了情况后,没有说话就走了。
如今,该玻璃房还在建设中,难道就任由这种违规的事做下去吗?长此以往,小区物业管理失控之后,后果可想而知。请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制止,狠刹违建歪风。
吴晔你好:
您反映海河大道小区六号楼一楼小院违建的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调查,该违章系业主正式居住房屋室内供热温度不达标,造成业主无法正常居住,经与开发商、物业协商,由业主自已出资搭建钢架结婚的玻璃房来解决防寒保暖问题(上述情况业主出示了相关的书面证明)。现区综合执法局已对其下达了拆除违章通知书,但由于业主同物业管理部门的矛盾造成投入损失的赔付问题未达成一致,同时考虑到冬季的供热达标问题,现该业主已考虑司法起拆,将问题彻底解决。
上述种种导致该违章迟迟未拆除。
感谢您对河北区工作的关心。祝您生活愉快!
河北区综合执法局
201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