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社保局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身患尿毒症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现已经透析4年了,今年40岁,女性,无业,无劳动能力,无家,现寄居在亲戚家,由年迈的老父亲照顾我,并带我治病,好在目前已办理低保。以前我在投保时自己只用交纳保险费的四分之一,剩余保险是享受政府补助的,现到所属街道办理2015年保险时听到对40,50群体不在享受政府补贴了,要全额自行支付,对于我自身身患重病,且无工作,无劳动能力,现如今的巨额治疗费用对于我都成巨大难题,因此请领导照顾,能否将仍保持原来的自身支付四分之一的保险费用。另外有人介绍从明年开始,门诊特殊病患者是需要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然后再对超2万及2万以上部分给予救助,若真如此需要有一大笔费用自行垫付,向我这种情况真是无法解决,象我这样的危重病患者真希望政府的惠民政策的照顾,否则将雪上加霜无法生存。真诚希望领导能解决我的实际困难,生活的拮据使我并我奢望,能活着就好...
(注:由于内容所限仅简单介绍,您可到所在地街道了解详情。)
求助人:王颖
|